達州市蓮花湖水廠一期二階段及配套管網工程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詢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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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將對達州市蓮花湖水廠一期二階段及配套管網工程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進行詢價,本項目位于達州市通川區、達川區、高新區,項目水廠占地面積約40000平方米,永久占地位于通川區境內,涉及永久占用林地約500平方米,項目埋設管道總長38.56公里,包括管道、臨時施工開挖、施工便道等,其中涉及林地跨度總長約15公里,占用林地涉及達川區、通川區、高新區。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達州市蓮花湖水廠一期二階段及配套管網工程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
詢價需求:對達州市蓮花湖水廠一期二階段及配套管網工程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詢價;本次詢價不確定中選單位,僅對本項目后續采購活動提供參考依據。 達州市蓮花湖水廠一期二階段及配套管網工程廠區計劃用地35116.49平方米,新建水廠規模7.5萬立方米/日,配建調度中心5925.40平方米,新建百節加壓站1座,設計規模6萬平方米/日。
項目地點:達州市通川區、達川區、高新區。
二、工作任務
1、對項目的現場進行外業調查并收集相關材料;
2、編制《達州市蓮花湖水廠一期二階段及配套管網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含使用林地采伐設計);
3、將論證報告提交四川省林業主管部門作為辦理使用林地許可審批資料,并取得相應批復文件。
三、工作依據、范圍和內容
1、工作依據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2020年7月1日實施);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2000年1月國務院令第278號發布,2018年3月1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③《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令第42號),“第七條第(三)項”已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2號――關于取消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公告廢止;
④《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和<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的通知》(林資發〔2015〕122號);
⑤《四川省林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的通知》(川林發〔2017〕65號);
⑥《四川省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細則》(川林資函〔2013〕351號);
⑦《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規范》(國家林業局LY/T2492-2015)。
2、工作范圍
達州市蓮花湖水廠一期二階段及配套管網工程項目建設征地范圍內所需占用和征用的林地可行性報告(含使用林地采伐設計)編制。
四、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并具備本次詢價范圍營業內容;
(2)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五、項目報價資料提交
1、提交時間:2023年5月19日9點00分至2023年5月25日16點30分
2、提交方式:郵寄提供或現場提供。
六、開啟時間:2023年 5月26日9 點30分(北京時間)
地 點:達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七、其他補充事宜
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于2023年5月25日 16點30分(北京時間)前,將以下文件郵寄或現場提供至報價開啟地點;
1. 詢價采購報價函(詳見附件);
2. 營業執照復印件;
3.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 供應商認為應該提交的附件。
注:1、以上資料均需加蓋供應商鮮章并密封;2、以上資料供應商采取郵寄(以采購人收到的時間為準)方式遞交。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信息聯系(同郵寄信息)。
采購人:達州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達州市通川區肖公廟路吳家溝水廠412號
聯 系 人:尹先生
聯系電話:13882878773
附件:詢價報價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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